1、 江西九江两化项目补助—不超过60万
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两化融合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每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
2、 辽宁大连两化项目补助--不超过40万
采取事后一次性补助方式。对企业评定工作中的咨询服务费、认定费等,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对后续发生的的复审费,给予5万元的定额补助,每户企业补助不超过40万元。
3、 辽宁鞍山两化试点示范补助—20万(国家),10万(省级)
对当年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两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10%。为两化融合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100万元。
4、 辽宁锦州两化试点补助—20万,贯标—50万
鼓励推进“两化融合”。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荣获市“两化融合先进单位”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5、 陕西省两化贯标补助—20万
我省以评定证书为依据给予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
6、 陕西西安两化贯标补助—30万
确定为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通过体系评定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7、 陕西咸阳两化试点补助—10万,两化项目补助30-50万
对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试点企业,通过两化融合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市政府每年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两化融合发展的市级试点企业5-10户,已经有实质性进展的,申报市级两化融合项目,给予30-5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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